由于不服一審判決,寧波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維權公司寧波智碼知識產權公司起訴紅歌會網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一案,紅歌會網上訴至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于3月22日下午線上開庭,審理結束。
在一審中,我們指出原告方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沒有證據證明授權資料的簽字是梁衡本人。我們認為: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是錯誤的。
原審法院庭審中,被上訴人提交授權書兩份、確認書一份,用以證明涉案作品的作者梁衡將涉及《千秋人物》的有關著作權授予華文天下公司,華文天下公司轉授權給寧波智碼科技有限公司。
上訴人當時提出異議,指出無法核實授權書和確認書上梁衡簽字的真實性,被上訴人無法以此證明其擁有相關授權。但是,原審法院在被上訴人沒有進一步提供證據的情況下,在其判決中稱:“原告已在(2021)浙0281民初5285號案件中向本院提供該組證據的原件,被告在本案中未提供相反證據,根據原告舉證,可以認定原告已獲得作者梁衡的相應授權,……”
上訴人認為,原審判決在此處違反了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證據必須當庭出示,并經對方當事人質證,方可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這是一個常識。原審判決所稱的“原告已在(2021)浙0281民初5285號案件中向本院提供該組證據的原件”,根本就沒有出現在本案庭審過程中,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原以為二審他們會補充相關證據,沒想到給我們看到的只是授權書的疑似原件,并沒有能直接證明是梁衡本人簽字的證明(公證書之類)。
我方還補充了一審中事實認定錯誤的另一個內容:
一審判決中提到:“紅歌會網”所轉載的三篇文章 ( 即《方志敏已突圍成功,為何又返回被國民黨軍抓獲》《人民日報評普京獨行空曠的大街:有一種政治上的自信》《李光耀“很吃驚”:我一句話,鄧小平就拋棄了東南亞共產黨》 )與梁衡所出版書籍《千秋人物》中收錄的涉案文字作品內容一致,僅標題略有區別。
這幾篇很明顯是屬于政治類的時事性文章,第一篇《方志敏已突圍成功,為何又返回被國民黨軍抓獲》,還是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的文章。而一審法院的法官卻認為:“涉案文字作品并非是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被告轉載涉案文字作品亦非為報道新聞而不可避免地再現或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被告的轉載行為無法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合理使用。”
被上訴方沒有出示新的證據,只是堅持認為一審判決完全正確,希望法官不予采納上訴方的觀點。
在法庭調查環節,我們指出一審判決還存在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條明確指出: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著作權法》明確表明:除了保護著作權、鼓勵有益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作品的創作,也是要鼓勵有益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而我們紅歌會網創辦十多年來,一直致力于紅色文化的傳播,致力于有益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文章的傳播,轉載這三篇涉案文章也正是基于這樣的理念和宗旨。同時,我們并沒有因此獲利,原告和一審法院方面也認可了紅歌會網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
因此,我們轉載涉案文章,是符合《著作權法》的立法初衷和原則的。同時,也是符合宣傳部門對我們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的。
再者,《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行使權利,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被上訴方涉嫌版權濫用,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妨礙了公眾獲得宣傳紅色文化相關文章的權利,損害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如果被上訴方的行為不斷得逞,因此不斷獲得巨大經濟利益,他們勢必會進一步加強這方面的維權,而宣傳紅色文化,捍衛英烈榮譽,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的公益性網站將會遭到重創和打擊,因此帶來的社會損失將會不可想象。依據《民法典》第132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版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當然應受到該原則的約束。
為此,我們在法庭上呼吁:對方律師維護她當事人的權益、一心想多獲取經濟利益是她職責所在,我們不期望她有多高的覺悟,但希望法官能從更高的層面、從社會進步事業發展的角度綜合考慮,能公正審判,作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判決。
【文/石觀,首發紅歌會網?!?/strong>
烏有之鄉網站特別附錄:
烏有之鄉網站募捐公告
(2023年3月)
親愛的讀者、作者、紅友們:
到今年九月,烏有之鄉將迎來建立二十周年的時間節點,期待那時我們能共同慶祝紀念。近二十年來,烏有之鄉在反對帝國主義(美西方帝國主義、霸權主義)、反對歷史虛無主義(詆毀否定毛主席和毛澤東思想及革命英烈,否定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歷史道路和成就)、反對新自由主義(鼓吹市場化、私有化、買辦化、資本全球化)、反對修正主義(閹割歪曲抹黑淡化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宣傳捍衛毛澤東思想、捍衛共產黨的領導、捍衛社會主義制度、捍衛工農兵勞動人民利益、捍衛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的意識形態斗爭中,烏有之鄉大力弘揚毛澤東思想偉大旗幟,堅持站在黨和人民的立場積極戰斗,走過了曲折復雜的艱難歷程,為下崗工人、失地農民、被欠薪民工、碼農等深受剝削和壓迫的勞動人民積極發聲,使得一些愛學習肯思考的勞動群眾及其優秀子弟從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清醒覺悟起來,讓一些積極向上的進步青年找到了人生方向,聯絡了曾經跟隨毛主席參加兩場革命的革命前輩及其優秀兒女、在毛主席生前身后都始終如一保衛毛主席捍衛毛主席忠于毛主席的紅色衛士、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工農兵學干且頂著逆流繼續堅持社會主義的先進分子、在后毛時代先后覺醒的中青年朋友、在國際共運陷入低潮時期仍然真心信仰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知識分子群體,成為社會輿論場上一個重要的紅色陣地。并且,從這里先后走出了一批一批的紅色戰友,開辟了新的戰線,發展了新的陣地,創建了數家新網站和一批自媒體賬戶,豐富和開拓了紅色陣營,為21世紀中國紅色大潮的發展做出了歷史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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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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